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2017-04-01行管部

公司各部:
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—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其中,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,4月3日(星期一)调休,4月1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。
二、请各部门在妥善安排好工作任务的同时,认真组织好节前安全自查工作,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。

特此通知

行管部
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